网上相中一款液晶电视,没想到却遇钓鱼网站,小两口攒了五年的钱一下子被骗光了。叶女士称在通过微博跟易宝支付的员工沟通时,却又遭到对方挖苦。随后,叶女士在网上搜索时竟然找到了400余名相同的者。后来叶女士和其余十几名者一起到易宝总部讨说法。“易宝支付”方面却以自己也是者为由,承担责任。对此,网易保障中心副主任乔聪军表示,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严格审核账户的责任,也有协助人追回款项的义务。

   419名被“钓”者自建QQ群

  “我在网上购物时,了钓鱼网站。”2月27日,家住平度的市民孙先生向记者反映称,他在网上购买一款二手手机时被“钓”走600元。29日,山东济宁的王先生也向记者反映称,2月14日在为公司员工团购手机时,被“钓”走79000元。

  王先生称,经过查询他发现自己的钱都被汇入一个名为“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账户上。根据王先生提供的信息,记者加入到一个名为“易宝支付问题及诈骗”的QQ 群。据介绍,这个QQ群成立于2011年12月份,是者为了自发创建的。网友“晴天”提供了一份他统计的者名单。记者看到,在这份名单上共有来自全国各地37名者的信息 ,包括日期、金额及联系方式。其中金额最多的达79000元,总金额达343397.58元。随后,“晴天”又先后发给记者六个关于向易宝的QQ群,共计419人。

  合肥的叶女士在一次网购的过程中被骗走了36000元,这是她和未婚夫五年的所有积蓄。叶女士向记者讲述了经过。2011年12月29日,她在淘宝网上看中一台标价为6500元的液晶电视。“通过阿里旺旺跟‘卖家’取得联系后,对方以店铺正在升级暂时不能交易为由,希望通过QQ联系。然后,他通过QQ给我发来一个网址。”叶女士称,“在这个网址上付款后,‘卖家‘称交易没成功,要求点击激活码再次确认。”看到界面上“支付为零元,仅作为激活码用”的字样,叶女士进行了点击确认。“之后,网页上仍然显示交易未成功,让我再次确认。”叶女士称,如此反复操作几次后,系统突然显示余额不足。“这时,我这才意识到可能是被骗了。”随后,经过查询,叶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已被转走了36000元。

  易宝 网络骗子,跟支付平台无关

  第二天,叶女士来到银行查询款项流向,发现自己的钱分几次转到了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支付的账号上。被骗后,叶女士称在通过微博跟“@MJ-易宝支付”说明了自己的后,结果对方回复称“能骗也是一种本事啊!有本事你也骗呗。”一气之下,2月10日,叶女士和另外几位者一起来到易宝总部想讨个说法。“在,我们先后找过他们五六次,但每次对方都是推三阻四 ,最后也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对此,记者采访了易宝支付市场部高级公关经理宋铮。她向记者诉苦道:“是网络骗子通过非法手段,利用我们的支付平台骗取了消费者的钱财 。很多者都认为是付款给我们,甚至网上很多人认为是我们和骗子合谋分钱 、洗钱。”她介绍,订单一般由犯罪发起,人在网上进行支付操作,支付平台的系统处理成功后,就必须向商户付款。

  “其实,黑客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骗取消费者钱财的案例不仅我们一家,国内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也都有类似的经历。”宋经理向记者表示,消费者在利用易宝支付时上当,责任并不在易宝方面,而应该追究骗子的责任。“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好比超市的收银台。消费者在超市选购完东西,正要去付款时,钱包被盗了。然后小偷就用偷来的钱在超市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关键是小偷来收银台结账时,我们并不知道他是小偷。所以,消费者丢了钱包还是应该先报警。”宋经理比喻说。

  律师 第三方支付尚存法律空白

  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的孙东清律师。孙律师表示,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专门针对这方面的法律条文。他说:“网易后期,消费者和网络骗子都脱离了淘宝网站,转而使用其他聊天工具。因而,对于消费者受到的损害,淘宝方面应该是没有任何责任的。”那么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没有责任呢?对此,孙律师表示,这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其支付规则中对消费者进行了提醒,那么就不应该负责;反之,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网易保障中心副主任乔聪军认为 ,在此类案例中,消费者和支付企业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我认为支付企业完全有能力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比如在消费者进行网上结算时,设置一个提醒的对话框。”他表示,就是因为一些支付企业没有尽到通知的义务,才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其次,我认为在的过程中,消费者自己也有一定。有些消费者是因为贪便宜而上当,没有完全按照正规交易程序进行。”

  ■提醒

  三类“网络钓鱼”您可别上当

  “网络钓鱼”是一种网络欺诈行为,指利用各种手段,仿冒真实网站的URL地址以及页面内容,或者利用真实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的HTML代码,以此来骗取用户银行或信用卡账号、密码等私人资料而获利。

  案例一:偷梁换柱,把消费者从真网站带到假网站。2011年9月,刘小姐在某知名网站搜到一家店铺打算购买商品,与店家联系后对方声称店内有活动,于是按店家要求加了QQ号继续砍价,之后店家以修改价格为由给刘小姐发了一个链接。刘小姐没有想到的是,点开链接后,她已经脱离真网站打开了冒牌的钓鱼网站,当她付款了200元后,才发现自己的账户里根本没有购买记录。

  案例二:借刀,利用搜索引擎吸引点击。车主邵先生为图方便,上网搜索“中石化充值网站”,在搜索结果前列中打开了一个网址是的网站,付款5000元给自己的加油卡充值。事后经过查询,他发现钱迟迟没有充到自己油卡里。隐约觉察到自己被骗的邵先生急忙拨打客服热线,才知道之前搜到的充值网站是钓鱼网站。

  案例三:,连哄带吓制造恐慌。在危害特别重大的网银“钓鱼”诈骗中,通常以银行名义群发诈骗短信或邮件,通过“网银口令升级”、“冻结银行账户”等诈骗信息,人们在钓鱼网站上输入网银账户密码“解冻”,在口令有效期内快速转走账户资金。 记者 李保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