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杨晓梅 许文楚 杨美满)两名湖南籍男子在海珠区租房利用多台银行POS机帮人盗刷信用卡套现,两年间竟套取了超过5500万元的巨款。昨日上午,海珠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两人。

  刷卡大盗隐藏在小区

  经审理查明,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26日,30岁的湖南籍罗金在海珠区昌岗东某号2105房内,使用以多家商户名称向上海汇付天下、湛江市商业银行等银行申领的6台销售点终端机(POS机),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累计非法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3703.7万余元。2012年11月25日,32岁老乡易和荣加入上述犯罪活动。2013年4月26日,同案人罗建军在上址被抓获,罗金逃离现场。

  2013年10月起,罗金、易和荣经合谋后确定利用POS机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牟利。两人合共出资约30万元人民币作为流动操作资金,由罗金负责申领POS机7台,并租下海珠区丽影华庭某房作为套现地点作案。至案发时止,被告人罗金、易和荣非法套取现金共计人民币1830.5万余元。2014年4月23日,罗金、易和荣在上址被抓获。

  一人同伙立功

  海珠区法院判决认为,罗金、易和荣合伙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罗金因犯罪后主动向侦查机关其他犯罪嫌疑人,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属立功,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5年。易和荣犯非法经营罪获刑6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