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对该行业实行此前市场期望较高的牌照准入制度。此次监管原则是明确P2P行业的业务本质,使其归位“金融信息服务中介”,其异化为“信用中介”,杜绝其变身银行开展类银行业务。
此前包括 “平台”、“资金池操作”、“资金假托管” 等被业内人士认为的灰色操作手法将被明令。
在过去的几年中,P2P行业可谓鱼龙混杂,良莠
不齐。一方面,行业发展迅速,且以每年翻两番的速度快速增长。根据国内最大的第三方网贷资讯平台“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P2P平台突破800家,全年P2P交易量达1000余亿元,投资人规模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