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11月26日消息,央行下发给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通知显示,国务院已同意了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方案,并于昨日2013年2月25日起全面开始执行。此次刷卡费率总 体下调幅度在23%至24%。这份名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调整实施工作的通知》称,此次手续费下调将进一步发挥银行卡在扩大 内需、促进流通和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调整仅涉及境内银行卡的消费交易,2003年施行的商户刷卡手续费规定自2013年2月25日起同时废止。

1、航空售票、加油、大型超市一般扣率为消费金额的0.38%。

2、药店、小超市、批发部、专卖店、诊所等POS刷卡消费额不高的商户,一般扣率为消费金额的0.78%。

3、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首饰、工艺美术类店铺一般扣率为消费金额的1.25%。

4、房地产、汽车销售类商户一般扣率为固定手续费,按照POS消费刷卡笔数扣收,每笔按规定不超过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