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 年 12 月 1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场内简称:信诚 TMT)

  基金主代码 1655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1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告依据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4 年 12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 12 月 22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 年 12 月 22 日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级A 分级 B

  (场内简称:中证 TMTA) (场内简称:中证 TMT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73 150174

  下属分级基金是否申

  否 否

  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为投资人或信诚 TMT 份额持有人办理信

  诚 TMT 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公告暂停信诚 TMT 份额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参见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信诚 TMT 份额的申购、赎回或

  者定投。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定投申请并被确认接受

  的,其信诚 TMT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

  1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投资人在办理信诚 TMT 份额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含申购费)

  人民币。投资人办理信诚 TMT 份额场外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但受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易系统办理信诚 TMT 份额申购业务的不

  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 元(含申购费)。本基金

  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另有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1、根据基金合同的,信诚 TMT 份额的申购费率不超过 5%;

  2、信诚TMT份额的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场外申购费率

  M50 万 1.0%

  50 万≤M100 万 0.6%

  M≥100 万 1000 元/笔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3、信诚 TMT 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

  信诚 TMT 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信诚 TMT 份额,

  且通过场内单笔申请赎回的信诚 TMT 份额必须是整数份;信诚 TMT 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

  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信诚 TMT 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信诚 TMT 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00 份。信诚 TMT 份额持有人因

  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信诚 TMT 份额低于 100 份时,注册登记系

  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1、根据基金合同的,信诚 TMT 份额赎回费率不超过 5%;

  2、信诚 TMT 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时间逐级递减,场外赎回的实际执

  行的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场外赎回费率

  Y<1 年 0.5%

  1 年≤Y<2 年 0.25%

  2

  信诚中证 TMT 产业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Y≥2 年 0

  (注:Y:持有时间,其中 1 年为 365 日,2 年为 730 日)

  3、信诚 TMT 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 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4、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信诚 TMT 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转入确

  认日开始计算。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者可以与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或下述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

  2、投资者通过信诚网上直销系统对本基金进行定期定额申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有如

  下费率优惠:

  (1)中国农业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

  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招商银行卡: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8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

  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汇付天下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

  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支付宝三方支付:原申购费率高于 0.6%的,享受费率 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

  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本基金同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基金代销机构的营业

  网点。

  4、投资者可以与上述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渠道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除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外,上述销售机构每

  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手续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300 元(含申购手续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每期最

  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 元(含申购手续费)。

  5、有关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业务规则请查询 2008 年 10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规则的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 层,邮编

  200120,直销传真:,客服热线:。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