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天,马市博望区违法天上开庭审讯了一桩涉嫌使用POS机套现的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陈某其父陈某某、其妻徐某等人使用注册或者许许虚构的33家商户,先后申领12台POS机为信用卡持有人套现养卡,涉案金额累计达9700余万,非法获利50余万元。
2012年,福建小伙陈某分开马打拼。经一番努力,他正正在雪水乡建立了一家美容美发店,生意尚可。
农村的灯红酒绿很快使得陈某迷失了自己,他逐渐厌倦了早出晚归的辛作,转而寻找快速走运的“好门”。“精明”的他发现,随着信用卡的进步,使用信用卡取现功能以解燃眉之急的人越来越多,这过程蕴含无限“商机”自己可以帮助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取现,同时向持卡人收取一定费用,而该费用畸形低于信用卡取现正在银行所收的利息,这样持卡人省了钱,自己又赚了钱,实现“双赢”。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陈某父亲陈某某、妻子徐某等人,先后注册或者许虚构了33家商户,向某商业银行及上海、、云南、深圳等地数家支付公司申领了12台POS机,采用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养卡,收取佣金。截至案发,涉案信用卡已达80余张,陈某等人非法获利50余万元。
因为案情重大,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