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已经向证监会有关券商债券回购业务的自查报告,但证监会秘而未发,其背景不排除担心对整个证券市场形成过大震荡;此次交易所国债回购风波,再次把证券、银行、保险联合监管问题提到台前

  这一周,国内各券商大都沉浸在并不轻松的风闻之中:中国证监会驻各地的特出机构,将对券商是否挪用客户债券和金问题进行清查。

  与此同时,有消息称,证监会即将责成证券交易所,对现行的回购制度进行调查和改进。据了解,交易所也已向证监会提交了相关的报告。

  富友证券祸端

  6月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通知,将富友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交由中信证券托管,并引申出交易所可能整顿回购交易的消息。传言不胫而走。知情人士透露,本周国内股市出现下跌行情,即与此相关。而来自上海交易所的消息称,迫于上述压力,近来券商纷纷从股市抽回部分资金,转而清偿欠款、补进债券,或观望政策动向。

  此前,中国证监会曾要求严厉查处挪用客户债券、通过回购融资的券商,并要求在债券回购业务中改变原有的席位联合制的交易和清算模式,改由针对单一席位各子账户分别进行交易和清算。

  日前,上证所向中国证监会了对券商回购业务自查的报告,而证监会对此一直保持低调,对报告内容口风甚紧。据分析,其原因是担心相关的检查对整个证券市场造成大冲击。

  据了解,证监会介入清查富友证券,除了针对背后隐藏的证券公司挪用客户债券问题,更令监管部门担心的是,券商通过回购业务放大资金规模,有可能导致金融风险。

  知情人士透露,富友证券近年来通过代客理财,筹集了大量闲置于社会其他企业或个人手中的债券。他们通过债券回购交易融集资金,再用这笔资金去炒股票。富友证券仅目前公开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冻结的国债回购余额即达39亿元。同时,富友证券已经将融入资金--估计不低于20亿元--购买了徐工科技(000425)的筹码;而徐工科技连续跌停后,35亿元流通市值已蒸发过半,富友证券的资金链随即断裂。

  富友证券问题引发了监管部门的。他们意识到,原本认为最安全的国债回购交易中,其实隐含着巨大的风险,于是就有了此后的自查,证监会期望遏制券商通过非法挪用客户债券用于融资的行为。

  交易所证监会

  针对券商占用客户债券进行融资的行为,证监会的态度是要严厉处理,并且要求国债回购交易必须规范到每个账号内进行。

  按照1998年6月14日交易所发布的有关通知,交易所在清算时,都是以券商为单位实行清算;换句话说,一家会员不论在交易所有多少个席位(每个席位都有一个子账户),在清算时,这些账户都将归入统一的法人账号(主账户)进行清算;只要主账号不存在欠库行为,一般不会追究子账户是否欠库。

  这就使得一家券商在交易过程中,可以任意调用下属营业部的资金和债券进行统一交易,以此获得规模效益和资源的使用效率。这种交易和清算模式被称为席位联合制。使用这种模式,券商账户中的自营账户和委托理财账户并未分别体现,这为券商放大资金规模提供了条件。同时,按照席位联合制进行交易和清算,监管部门也无从判断券商是否挪用客户的债券。

  挪用客户债券其实早已是业界公开的秘密,甚至没有一家券商不挪用客户债券。而若打破席位联合制的交易和清算方式,改为对各席位子账户实施清算,其直接后果是券商通过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规模大幅度降低,从而危及现有资金链的安全。

  针对市场现状,交易所近日专门中国证监会提出意见,主要包括四点:一、要求各券商(包括下属营业部)对其所进行的回购余额进行登记;二、要求各券商把自营和代理的现券以及回购业务进行分别登记;三、由交易所对券商的欠库(卖空)行为、营业部之间相互挪用债券以及挪用客户债券的行为进行摸底;四、调查以委托理财形式进行融资的行为,并对签订和未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者分别登记。

  有关人士评价,交易所的态度表明,他们并不想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希望证券公司自律,并逐步实现对客户现券和回购交易业务的单独账户管理。

  券商苦恼

  目前交易所国债现券存量为6000亿元,而未到期回购余额不过1800亿元。市场人士认为,这种回购是建立在足额现券基础之上的,系统风险很小,甚至为零。假如立刻打破现有的席位联合交易和清算制度,势必对券商的资金链构成,甚至在股市、银行和企业之间产生连锁反应。

  他们分析,被券商挪用的主要是机构(企业)客户账户内的债券。企业资金有很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一旦券商资金链断裂,企业资金势必受到损失,继而影响银行安全。券商融入的资金主要投入股市,假如券商资金从股市抽回,又会对股市造成较大冲击。从上周末,市场出现相关传闻以来,股市的行情已经窥见这种反应。

  据记者了解,交易所的态度更倾向于在一段时间内逐步解决券商挪用客户债券的问题。

  对于被指挪用客户债券进行融资的问题,券商也声言有一肚子苦水。某证券公司负责人表示,在券商增资扩股受到严格、发行债券融资未被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向企业融资,是券商最后的选择。

  根据交易所《关于全面制定交易制度后国债及国债回购交易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第六条的要求,券商不能擅自用客户账户进行回购交易申报,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回购业务资格。但事实上,交易所很难切实执行通知的。

  有市场人士,针对券商挪用客户债券的问题,可以参照处理券商占用客户准备金的方式。针对交易所可能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对国债回购交易实行户对户制度,有券商,交易所立即实行回购融资前端系统控制(即回购交易进行之前校验该账户是否有足够标准券);登记公司后台结算暂时维持现有模式,核对券商总数;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再实行户对户清算,届时,所有跨户回购的交易均已到期。这样,即为新交易户对户,老问题回购到期后逐步清理。

  重提联合监管

  为了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近来已经有券商开始与客户接触,商议补签委托理财协议。某证券公司负责人表示,监管部门券商账户的难度很大。只要券商给客户一定的利益承诺,补签委托理财协议,监管部门就无法认定券商是否违规挪用客户债券。尤其是对具有代客理财资格综合类券商,监管的难度很大,认定违规的标准也很难界定。

  该人士还表示,即使今后券商融资渠道放开,依然可能利用客户债券融资。有市场人士认为,想在券商层面控制住向企业融资所导致的金融风险,难度太大。应该由银监会从银行监管的角度,控制信贷资金流向。

  对于上述说法,央行金融研究局有关人士认为并不可取。该人士表示,银行给企业贷款,只是以企业的信用程度作为依据,而不像企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现行对企业贷款资金用途的调查,都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并不应被看作是解决金融风险的良药。

  不过,此次交易所国债回购风波,再次把证券、银行和保险行业联合监管的问题提到前台。目前,这三方监管机构通过轮流主持联席会议的方式互相沟通,联席会议每一至两个月召开一次。

  至本周末记者发稿时,还未得到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报告的最终反馈。如何从监管的角度避免回购导致的系列金融安全问题,依然悬而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