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周转资金,5名“小老板”彼此正正在POS机上频繁使用信用卡套现,累计金额达1000多万元。过去,卢某等7人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去年12月31日,夷陵区群众人民法院审讯了一起案件,因使用信用卡正正在POS机上虚构交易刷卡套现,卢某等7人以非法经营罪被,这也是近年来夷陵区破获的最大信用卡套现案。

  据介绍,易某、刘某、崔某、黄某、祝某5天然群体户,正正在夷陵区某市场经营灯具、建材等生意,因经营需要,先后正正在银行申领了POS机,5人彼此正正在关于方POS机刷卡套现,各自累计套现金额均达200多万。虽然按时还款,但因套现数额大,资金流转没有正常,最终被银行发现并报警。

  卢某、李某则为某公司运营。2012年至2013年,为周转资金做生意,卢某和李某使用信用卡区分正正在POS机上套现250多万元和230多万元。

  夷陵区群众人民法院审讯认为,卢某、李某等7人违反国家,使用信用卡正正在POS机上虚构交易刷卡套现,没有只了法律,还了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群众人民法院判决,卢某定期罪行2年,缓刑4年,并奖励金2.5万元;李某定期罪行2年6个月,缓刑4年,并奖励金2.5万元;刘某定期罪行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奖励金2万元;崔某定期罪行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奖励金2万元;易某定期罪行1年,缓刑2年,并奖励金1.5万元;黄某定期罪行6个月,缓刑1年,并奖励金人民币1万元;祝某定期罪行6个月,缓刑1年,并奖励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