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你好,我是一家美容美发店,本来是径自运营,起初与一度美发连锁公司竞争,由他们彻底担任运营治理及成本分红,内中因为嫌费事也没有把停业许可证登记从新办照,没有断都使用本来我的停业许可证,装修的时分门店粉牌改写的是连锁公司的称号,POS机商户及会员卡也是写的是连锁公司的称号,一切钱款由连锁公司支出安排,现正在多少年上去门店的合约期满立即没有做了,可是某个连锁公司曾经办了200多万的预付钱会员卡,到期分门店开张后某个退卡的成绩怎样找连锁公司商量,假如他们无论走人,(后来也没经历竞争合约没有说明欠债出借成绩)请问某个债权时要我承当吗?固然一切门店称号、会员卡、POS刷卡机都没有是用我停业许可证的名字,但许可证我是运营者,请问某个成绩怎样处理,我究竟有没有义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