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电影《亲爱的》的观众,应该会对影片中黄渤、郝蕾饰演的一对夫妻印象深刻,他们的“失子之痛”曾让许多人为之动容。孩子不仅是父母感情的结晶、生命的延续,甚至是很多父母生活的全部意义与希望所在,哪会有父母舍得抛弃自己的骨肉呢?
然而,央视近日的一条新闻却让人:警方破获一起贩婴大案,解救了37名被拐儿童,但发现这些孩子大多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掉—我们常说“虎毒尚不食子”,到底是什么让这些父母丧尽天性、公序良俗,居然如此狠心?
是孩子天生患有重病,父母无力承担吗?是未婚先孕,条件不足抚养孩子吗?可惜都不是。事实是人贩子有组织地将临产孕妇运到拐入地,孕妇在“地下产房”生产后,再把亲生孩子以五六万的价格卖掉。贩卖骨肉已经成为一些产妇和犯罪团伙“赚快钱”的方法。竟至此地步,令人愤慨。
2012年打拐办披露了近年来违法贩卖儿童出现的新特征—采取、偷盗、强抢等拐卖儿童的犯罪发案数量明显下降,一些地方亲生子女及人贩子并贩卖此类婴幼儿的现象较为突出。目前来看,这种势头还没有完全遏制。因为相较盗抢,直接从父母处购买孩子,虽然成本加大,但风险却降低,隐蔽性更强,人贩子的产业链变得更稳定。
杜绝这一现代社会早不该存在的现象,不仅需要有关部门保持高压,也需要法制机制上的健全以及教育的普及。首先需要让人知晓法律的底线,遏制“”市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亲生子女,同样构成拐卖儿童罪,起刑为5年。也就是说,即便的是自己的儿女也同样难逃法律的制裁。其次是“买方市场”,实现真正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去年10月,全国审议刑法修正案草案,其中将被拐儿童也定为犯罪。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应再把被拐儿童当作“”。修正案草案通过后,这也将同样构成犯罪。因为无论者能否接受,这一买方市场的存在恰恰是拐卖儿童“产业链”久治不绝的根源。最后是加强教育,这里既包括传统的伦理教育,也应着重宣传收养的知识。
统计发现,主动出售亲骨肉的父母多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大多没有受过法制教育。他们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而是觉得这也是一种赚钱捷径。这也体现出我国在法律普及方面的不平衡与较大差距。根治贩卖儿童,尤其是杜绝亲生父母贩卖儿女虽然任重道远,但也需在行动中尽快破局,因为这不仅事关社会,也关系着国家的建设。
去年上半年,本市北辰区法院审理一案。一名未婚妈妈先是将女儿以3万元价格转卖他人,后因不安,投案自首,协助警方解救了女儿。虽然最终被并处以罚金,但相信其心灵将得到。也愿所有贩卖亲生儿女的父母,像这位妈妈一样,早日,免受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