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2月18日宣布,在上海自贸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银联支付、快钱、通联等5家支付机构与合作银行对接签约。根据当日央行发布的《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将可以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这意味着,以后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消费者就能直接用人民币“海淘”,国内企业也能直接用人民币开展跨境业务。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便利跨境贸易、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又一重要举措。

  银联支付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自贸区内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所有环节使用的都将是人民币。“风险会更小,操作上也更加方便,用户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通道在海外电商网站上购物及体验与境内网站购物没太大差别。”

  省去兑换 人民币也能“海淘”/

  中国消费者支撑起了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现在,国外电商也能分享中国消费者的购买力了。银联支付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此前币种不同需要转换,对于在线交易的双方都存在一定的阻碍,而今后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的所有环节使用的都是人民币:人民币标价、人民币支付、人民币结算出境。

  银联电子支付工作人员18日在签约现场演示了“海淘”国外红酒。通过银联支付完成跨境人民币支付后,在货款和运费之外,消费者无需缴纳其他手续费,也省去了汇兑的麻烦。

  其实,在一些海外购物网站,通过paypal等国外第三方支付机构购物时,也能够“使用”人民币支付。那么,用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跨境人民币支付有什么优势呢?

  对此,银联电子支付总经理孙战平表示:“如果用paypal海淘时,虽然中国消费者花出去的是人民币,商户实际收到的钱却是外币,期间汇率可能会发生比较大的波动。现在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后,从消费者到结算组织到银行再到商户,都是以人民币结算和计价。这样就规避了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发现,虽然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已经打开了口子,但是目前支持该项服务的网站并不算多。孙战平表示:“银联已经与多家海外航空公司、酒店洽谈,但要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国外企业还需要开设人民币账户,得到监管机构的认可等,这些都需要时间。”

  跨境通负责人表示,跨境通的业务模式和现在自贸区内各家支付机构和商户合作的跨境电商平台并无大区别,实际上他们为商户增加了一种支付结算的币种(即人民币),所以对商户来讲是一个利好消息。

  省下时间 人民币为贸易加速/

  与此同时,整个跨境贸易全程均以电子化的方式完成。包括商户商品展示、贸易撮合、在线签约、拟定电子单证、资金托管以及最终的支付结算、通关交付。“90%的贸易流程能移到线上,节省一半以上的贸易时间,对于很多出口企业来说,开通人民币跨境支付是一大。”关贸网络总经理连鲲菁表示。

  关贸网络类似于阿里巴巴,目前拥有商品数据库46万笔商品、服务8500家供货商。与快钱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后,关贸网络跨境电商平台提供完整交易电子文件供快钱向外管局核备作为结售汇依据,买方通过快钱支付机制付款后每日归集进行跨境人民币外汇支付,再由关贸网络以网络交易代收代付下发至卖方账号下,T+3天内即可完成,而以前需要十天左右。对于水果等快消品,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贸易,无疑是“一大”。

  快钱CEO关国光表示,由于贸易信息都有了电子凭证,不仅加快了贸易速度,监管部门也能够更方便地监管,可谓是多赢。连鲲菁表示,除了快消品,未来也希望能将工业产品进行网上贸易。受此影响,未来和间的贸易还将有大幅提升空间。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司副司长周金黄18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会支持上海自贸区,制定出更多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支付产品。”

  省出空间银行如何化危为机

  根据《实施意见》,符合注册地、业务范围等相关条件的上海市支付机构,可参与跨境人民币支付,开展各种创新业务,包括金融增值、综合现金管理、综合支付方案、境内外综合银行卡收单等。

  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批准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试点,但开展这一业务背后起支持作用的仍然是银行。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将会给银行带来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对商业银行来说,支持第三方机构进行跨境人民币支付,也为自身业务创新留下了空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潘岳汉说,“例如,跨境资金对投资与兑换需求将会增加,包括理财产品、债券产品和避险产品等,都有很大的创新空间。”

  对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冲击,潘岳汉表示:“网络化只是手段,对于银行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回归银行本位,以更好地服务客户、服务实体经济。”

  工行上海分行相关人士表示,第三方支付业务从国内转向跨境是支付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业务升级的重要契机,对国内支付产业向国际化延伸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

  省了审批实行事后备案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将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对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巡视员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实施意见》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不需要事前报人民银行审批,而是在开展业务的一段时间内向人民银行备案。

  《实施意见》同时要求,支付机构在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中,需严格遵守现行规章制度中有关客户备付金监管与风险管理的要求,严格建立并落实客户实名制、客户风险管理、风险准备金与交易赔付、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

  对于支付机构资质,《实施意见》指出,在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包括在试验区内注册成立和试验区外、上海市内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上海市以外地区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分公司,且具备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可以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为防范风险,《实施意见》要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应严格遵照《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及人民银行其他相关客户备付金监管要求执行,并要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风险管理、风险准备金与交易赔付、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交易信息申报等制度。

  获悉,随着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施细则的落实,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未来上海自贸区会按先易后难、成熟一项推一项的原则,发布跨境人民币使用、利率市场化等相关细则。